重疾新定义生效倒计时 慧择:“择优理赔”之下仍需理性消费

2021-01-29 来源:互联网 网络编辑:编辑 阅读

据悉,旧版重疾险产品将于2021年1月31日停止销售。在未来趋势尚不明朗的情况下,新产品是否会降价、保障会不会更好等问题一时难以判断。在这个关键节点,慧择多款产品适时推出新旧定义“择优理赔”方案,让消费者有了一次“脚踏两只船”的机会。慧择寿险商品中心副总经理王寅指出:对于用户来讲,如果考虑配置重疾保障的话,“买新”还是“买旧”不必着急决定也不必过分纠结,要结合自身的年龄、健康情况、财产配比、保障情况、产品条款等诸多因素进行考虑自身及家人的保险配置,选择合适的重疾险产品。

自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下简称《重疾新定义》以来,距离2021年1月31日《重疾新定义》的过渡期仅剩几天了。买新好还是买旧好,成了消费者共同的难题,在这个关键节点上,多家保险公司适时推出新旧定义“择优理赔”方案,让消费者有了一次“脚踏两只船”的机会。

据悉,被誉为保险电商第一股的慧择多款产品推出择优理赔,如守卫者3号、如意甘霖臻藏版、达尔文3号、达尔文惠享版、如意人生守护英雄版、康惠保2.0版、百惠保、康惠保、康惠保旗舰版、达尔文重大疾病保险易核版、光大永明惠加保重大疾病保险、真心真意全能版重大疾病保险计划、达尔文超越者重疾险护心版、达尔文超越者重大疾病保险等十余款产品均推出了择优理赔方案。

所谓“择优理赔”是指在2021年1月31日前,购买旧版重疾险的客户,在2020年11月5日后产生重疾理赔时,可在旧版重疾定义2007版与新版重疾定义2020版中选择对客户更有利的版本作为赔付依据,突出择优理赔让选择不再“两难”。慧择寿险商品中心副总经理王寅指出,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消费者,都需理性看待重疾险产品。《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中第二十三条中有提及,保险公司制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换而言之,择优理赔概念其实某些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一直存在于2019年版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之中,当下保险公司主动官宣择优理赔服务,是在做顺水推舟的人情,帮助消费者理解部分疾病保险理赔标准的“灵活”情况。

“但险企推出择优理赔服务总体上仍然是利好于消费的。”王寅认为,“对于消费者而言,一些保险公司明确提出择优理赔后,可帮助消费者在未来的理赔过程中更好地规避理赔纠纷。”

“另一方面从用户本身来讲,如果考虑配置重疾保障的话,不用过分去纠结究竟是旧的好、还是新的好,特别是这种跟被保险人自身身体条件有关系的健康类保险,等用户的身体状况出现变化了,再想买的时候还不一定能买。因此对于想做重疾保障的用户来说,当下或许就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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